> Default Breadcrumb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

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

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

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1. 以人为本 :

坚持以矿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,保障生命财产安全。

2. 谁开发谁保护 :

采矿权人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,负责保护地质环境。

3. 谁破坏谁治理 :

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,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和恢复。

4. 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 :

重视预防措施,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,同时结合治理手段。

5. 三同时原则 :

矿山开采与地质环境保护工程应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。

6. 可持续发展 :

保护环境,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。

7. 因地制宜,科学规划 :

根据矿区实际情况,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,科学合理布置防治工程。

8. 投资与收益对应 :

治理和恢复的投资应由受益方承担,确保责任与权益相匹配。

9. 政府监管 :

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
10. 鼓励科研和技术创新 :

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,普及知识,推广先进技术。

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实践指导,旨在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
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
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定有哪些?

矿井地质勘探中应遵循哪些原则?

201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有何更新?